洛轴股份(30169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699 证券简称:洛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96号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新莹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5人,代表股份602,877,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0,98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491,894,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111,561,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5人,代表股份111,561,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9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梦舒律师、吴越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10 10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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