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9:51:52 中财网
原标题:宜通世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信息港A栋12楼)1号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童文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股份总数881,658,531股,本次会议无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5,985,559股,因此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5,672,97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69,020,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6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64,108,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80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4,912,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80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终止回 购注销部分业 绩补偿股份减 资并调整注册 资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66,471,7 3596.30 68%2,420,8 003.507 3%128,25 00.185 8%0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14,363,5 7584.92 81%2,420,8 0014.31 36%128,25 00.758 3%0通过
2.00《关于注销司 法划转的部分 业绩补偿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 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66,499,5 3596.34 71%2,409,7 003.491 3%111,5500.161 6%0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14,391,3 7585.09 25%2,409,7 0014.24 79%111,5500.659 6%0通过
3.00《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增加 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总表决情况66,572,2 3596.45 24%2,352,1 503.407 9%96,4000.139 7%0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14,464,0 7585.52 24%2,352,1 5013.90 77%96,4000.57 %0通过
4.00《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总表决情况66,803,7 3596.78 79%2,128,2 503.083 5%88,8000.128 7%0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14,695,5 7586.89 12%2,128,2 5012.58 38%88,8000.525 1%0通过
5.00《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及其下 属控股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 案》总表决情况66,402,0 7196.20 59%2,479,4 143.592 3%139,30 00.201 8%0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14,293,9 1184.51 62%2,479,4 1414.66 01%139,30 00.823 6%0通过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倪艾坦、刘家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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