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帝科股份(300842):【2026-086】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6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帕斯特)为原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有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660129号、第660062号),宣告专利号为201180032359.1201180032701.8 2026 6 和专利号为 两项专利全部无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公司近日获悉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案件受理及举证通知书》,其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已获受理(案号:(2026)京73行初12907号、(2026)京73行初12908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上述两项专利系公司及浙江索特此前提起的四项专利侵权诉讼(案号:(2025)浙知民初3号、(2026)苏知民初1号、(2026)苏知民初2号、(2026)沪民初2号)的权利基础,相关诉讼已因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被裁定驳回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7月7日、8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2026-052、2026-071)。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1.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人: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案由: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3.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66006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2)判令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号为CN201180032701.8、名称为“包含铅-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二 4.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人: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案由: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6.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66012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2)判令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号为CN201180032359.1、名称为“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中的用途”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过披露义务情形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般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被撤销,公司可另行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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