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60110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9:16:47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成渝: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XYZH/2026CDAA1F0333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申报会计师或我们”)作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成渝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已就贵所于 2026年 9月 21日出具的《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3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要求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的相关问题或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如实回复问询函所问询的问题或事项是四川成渝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回复内容进行核查,对问询函中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相关问题或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现将问询函中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相关问题或事项逐项回复如下:

目 录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3
问题 2.关于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 .............................................................................. 35



问题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8,000.00 万元,拟用于“G5 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以及偿还有息债务;“G5 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与华西股份、交建集团、路桥集团、高路信息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2)“G5 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6.39%。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考虑,目前所处的建设阶段及未来的建设安排,相关批复、备案、许可等最新办理进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运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2)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拟投资于 PPP项目,是否履行了有权机关立项、环评、土地管理、安全、能源管理等方面的审批、备案程序,项目涉及用地是否合法合规,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办理进展及具体安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是否涉及政府出资或付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潜在风险;(3)公司组建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的具体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安排、运营管理模式等,以及上述安排的主要考虑;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的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相关资金来源、合同约定及最新出资进展,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必要性,定价机制及公允性,相关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是否合规,是否违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5)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构成和测算依据,每公里造价与公司类似项目或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测算是否审慎、合理;(6)本次募投项目中车流量及预计增速、车型结构变化、通行里程、收费方案等参数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以及同向高速公路或二级公路等潜在分流影响,说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效益测算是否审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效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第 2条、第 4条、第 8条、第 12条对问题(1)-(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 5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第 5条对问题(5)(6)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五、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构成和测算依据,每公里造价与公司类似项目或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测算是否审慎、合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8,825.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即 2026年 6月 1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
项目名称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占比其中,募 集资金投 入是否资本 性支出
G5京昆高速 公路成都至 雅安段扩容 工程项目1、建筑安装工程费1,979,715.0070.98%210,000.00资本性支 出
 2、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438,856.3215.74%  
     资本性支 出
 3、工程建设其他费94,840.773.40%  
     资本性支 出
 4、预备费125,670.354.51%-非资本性 支出
 5、建设期利息149,857.515.37%-资本性支 出
 合计2,788,939.96100.00%210,000.00 
偿还有息债 务偿还有息债务58,825.00100.00%58,825.00非资本性 支出
 合计58,825.00100.00%58,825.00 
本次发行拟募集不超过 210,000.00万元用于成雅扩容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均属于资本性支出,不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58,825.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该项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化的要求,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8,825.00万元,其中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金额为 58,825.00万元,属于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21.88%,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相关规定。

(一)成雅高速扩容项目的具体构成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 G5京昆高速四川省成都至雅安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芦山支线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成雅高速扩容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78.89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额占比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1,979,715.0070.98%
一、临时工程82,225.322.95%
二、路基工程235,977.408.46%
三、路面工程183,856.126.59%

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额占比
四、桥梁涵洞工程224,629.048.05%
五、交叉工程684,120.6524.53%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94,967.916.99%
七、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125,874.074.51%
八、其他工程71,298.562.56%
九、专项费用51,436.931.84%
十、隧道工程125,329.004.49%
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438,856.3215.74%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94,840.773.40%
一、建设项目管理费42,628.411.53%
二、研究试验费2,053.000.07%
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34,850.891.25%
四、专项评价(估)费2,483.470.09%
五、联合试运转费713.370.03%
六、生产准备费1,967.300.07%
七、工程保通费2,386.220.09%
八、工程保险费7,758.100.28%
第四部分 预备费125,670.354.51%
一、基本预备费125,670.354.51%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2,639,082.4594.63%
建设期利息149,857.515.37%
概算总金额2,788,939.96100.00%
(二)各项投资测算依据
1、项目投资测算编制依据
根据经四川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报告》”),项目投资测算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编制办法:交通部 2018年第 86号文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以下简称“部颁编制办法”)。

(2)指标及定额:《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


序 号指标名称单位白家至青 龙场段数 量青龙场至公义 段数量公义至新店 段数量新店至对 岩段数量芦山支 线段数 量
1路线总长km35.077.860.7331.14824.367
2永久占地亩847713.93587.31978.72255.57
3临时占地亩5651005804501731.9
4路基挖方万 m379.5944.99252.96400.09109.68
5路基填方万 m3120.8630.78387.4878.2548.52
6特殊路基 处理km35.076.4760.7331.1484.262
7路基排水 工程万 m33.1170.887.532.811.25
8路基防护 工程万 m35.6573.4528.516.774.65
9沥青混凝 土路面万㎡84.12627.44183.9263.1710.01
10涵洞道 m/133/19559.3/222822.1/164951.3/57680/17
11小桥m/座358.1/16133/5432.6/21158.9/7-
12中桥m/座594/10281/51009.4/17487.1/8-
13大桥座 m/1068.44/3-367.16/31624/71190/3
14特大桥m/座----2620/1
15隧道工程m/座---1695/18652/3
16通道道 m/259/37563.5/234449.5/2231601.5/93560/14
17天桥m/座560/8380/51914/291555/25240/3
18渡槽座 m/455/766/1132/2101/2-
19分离式交 叉处153255-
20互通处71884
21服务区处--1--

3、各项费用的取定标准
(1)人工工资单价
本工程路线位于成都、眉山和雅安市境内,根据川交函[2024]497号“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 2018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人工工日单价及各项费用取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白家至青龙场段(成都双流区新津区 31.9km和眉山 3.17km)人工工日单价为 101.37元/工日;青龙场至公义段(眉山 7.8km)、公义至新店段(眉山 6.13km、成都邛崃县蒲江县 37.85km、雅安 16.75km)、新店至对岩段(雅安 31.148km)、芦山支线段(雅安 24.367km)人工工日单价均为 94.94元/工日。人工单价按各标段路段经过里程加权计算取定。

(2)材料单价
本工程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参考《四川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5年第 5月的价格,采用社会运输方式计算运杂费后作为材料单价。其中,白家至青龙场段外购材及地材采用成都价格;青龙场至公义段外购材及地材采用眉山价格;公义至新店段外购材采用眉山价格,地材单价采用成都单价计算;新店至对岩段外购材及地材采用雅安价格。

(3)机械费
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计算。

(4)措施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及“川交函[2024]497号”执行。其中白家至青龙场段:冬季施工增加费:无;雨季施工增加费:成都和眉山均在Ⅱ区 4个月;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无。

青龙场至公义段:冬季施工增加费:无;雨季施工增加费:眉山在Ⅱ区 4个月;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无。公义至新店段:冬季施工增加费:无;雨季施工增加费:成都和眉山均在Ⅱ区 4个月,雅安在Ⅱ区 5个月,按路线经过里程加权计算;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无。新店至对岩段:冬季施工增加费:无;雨季施工增加费:雅安在Ⅱ区 5个月;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无。芦山支线段:冬季施工增加费:无;雨季施工增加费:雅安在Ⅱ区 5个月;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无。

(5)企业管理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及“川交函[2024]497号”执行。

(6)规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及“川交函[2024]497号”执行,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取费费率标准分别为养老保险费 16%、失业保险费 0.6%、医疗保险费 9%、工伤保险费1.3%、住房公积金 9%。


(7)利润
按“部颁编制办法”及“川交函[2024]497号”执行,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 7.42%计算。

(8)税金
按“部颁编制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9年第 26号”执行,税率 9%。

(9)专项费用
按“部颁编制办法”及“川交函[2024]497号”执行,其中施工场地建设费以汇总后定额建安费减去专项费用为基数,按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10)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统计年鉴》(2023)《眉山市统计年鉴》(2023)《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8]5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成都市占地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 129次常务会议纪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请审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标准的请示(成交[2021]57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标准的复函”,成都征地单价按 60万/亩计列。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求 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含芦山支线)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综合单价意见的函》,眉山市和雅安市征地拆迁费分别按 28.4303万/亩、32.3628万/亩包干单价计算。

(1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以汇总后定额建安费为基数,按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12)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以汇总后定额建安费为基数,按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13)工程监理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以汇总后定额建安费为基数,按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14)设计文件审查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以汇总后定额建安费为基数,按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1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分别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标准计列。

(16)研究试验费
按研究项目清单各项费用计列,全线共计 1,874.91万。

(1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18)专项评价(估)费
按各专项评估费用项金额计列,金额为 2,225.2万。

(19)联合试运转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以定额建安费为基数按 0.04%费率计算。

(20)生产准备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改(扩)建工程的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 12,250元/公路公里,新建段的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 17,500元/公路公里计算。

(21)工程保通管理费
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造价文件审核工作手册》的通知”(川交造价[2024]118 号)计算本项目工程保通管理费,全线共计 8,500万。其中,白家至青龙场段:营运铁路保通管理费(下穿 2处),共计 1,000万;营运高速公路保通管理费(2处),共计 600万;跨一级公路、二级及以上干线公路(8处),共计 800万。青龙场至公义段:营运高速公路保通管理费(2处),共计 600万;跨一级公路、二级及以上干线公路(1处),共计 100万。

公义至新店段:营运铁路保通管理费(下穿 3处),共计 1,500万;营运高速公路保通管理费(1处),共计 300万;跨一级公路、二级及以上干线公路(9处),共计 900万。

新店至对岩段:营运铁路保通管理费(下穿 1处),共计 500万;营运高速公路保通管理费(3处),共计 900万;跨一级公路、二级及以上干线公路(5处),共计 500万。

芦山支线段:营运高速公路保通管理费(2处),共计 600万;跨一级公路、二级及以上干线公路(2处),共计 200万。

(22)工程保险费
按“部颁编制办法”,以建安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 0.4%费率计算。

(23)其他相关费用
本项目计入“通行费收入补偿(运营损失费)”共计 81,531万;计算方式参照成渝扩容项目,按前 3年平均年交通量(扣除疫情期),施工期间考虑交通量损失 20%*工期计算考虑费用。本项目计入“原路检测费”共计 743万,因本项目为原路改建工程,需对
公司内容依据项目名称预算总 投资平均每 公里造 价
本次 募投 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的批 复关于 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 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 〔2025〕404号)G5京昆高速公 路成都至雅安段 扩容工程278.891.75
四川 省内 类似 项目G42 《关于调整 沪蓉高速南充至成都段扩 3 容工程东观枢纽至南渝枢纽段等 个路段 建设方案等核准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 〔2024〕122号)G42沪蓉高速南 充至成都段扩容 工程368.101.54
 《关于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 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 472号)遂宁至重庆高速 公路(四川境) 扩容工程项目85.311.84
 《关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 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348 号)G5京昆高速公 路广元至绵阳段 扩容工程项目278.002.24

公司内容依据项目名称预算总 投资平均每 公里造 价
 《关于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 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 础〔2022〕471号)G85G76重庆 (川渝界)至成 都高速公路扩容 工程项目497.752.62
赣粤 高速 60026 9.SH《赣粤高速: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樟树至吉安高速 公路改扩建工程132.951.27
山东 高速 60035 0.SH《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京台 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 公告》京台高速公路济 南至泰安段改扩 建工程66.221.22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平均每公里造价受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桥梁隧道等施工建设内容和其他费用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中 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每公里造价为 1.75亿元,与公司类似项目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与四川省内类似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相比,本次项目每公里造价金额处于合理区间范围内,相关测算合理、谨慎。

(四)本次偿还有息债务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偿还有息债务主要系结合公司业务及现金流情况、公司资产构成和自有资金、未来资本性开支资金等综合确定,规模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业务及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板块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路桥梁管理及 养护业242,838.9949.11521,125.0256.09527,998.5848.56526,185.4443.20
商品销售97,770.6719.77195,465.8221.04247,741.4722.78269,472.4522.12
建造服务142,885.1928.90185,407.9719.96270,336.1724.86398,485.3032.72
BT/PPP项目3,783.110.7712,133.491.3118,677.391.7215,185.691.25
租赁业4,006.030.817,191.500.777,037.820.655,336.480.44
其他收入3,211.570.657,732.880.8315,594.521.433,338.920.27
合计494,495.55100.00929,056.69100.001,087,385.96100.001,218,004.2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18,004.29万元、1,087,385.96万元、929,056.69万元和 494,495.55万元,其中建造服务按照零毛利确认收入,因此对公司的毛利、经营
现金流量项目2026年 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411,040.71796,213.61895,376.46838,138.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226,971.36429,168.01470,352.83485,809.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84,069.34367,045.59425,023.63352,329.5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52,329.51万元、425,023.63万元、367,045.59万元和 184,069.3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对稳定,未来经营积累可以产生现金流入。

2、公司资产构成和货币资金情况
(1)公司资产中具有短期变现能力的流动资产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304,263.154.52591,941.548.75431,779.556.62432,941.416.98
非流动资产6,423,250.0195.486,171,285.1091.256,094,319.7893.385,767,692.5693.02
合计6,727,513.17100.006,763,226.64100.006,526,099.34100.006,200,633.9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6.98%、6.62%、8.75%和 4.52%,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93.02%、93.38%、91.25%和 95.48%,公司资产中具有短期变现能力的流动资产占比很小,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432,941.41万元、431,779.55万元、591,941.54万元和 304,263.15万元,流动资产金额亦较低。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余额为 151,729.3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仅 2.26%。


代码简称2026年 6月 30日2025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
600350.SH山东高速0.690.650.650.76
600377.SH宁沪高速0.830.590.520.91
001965.SZ招商公路1.041.070.920.84
600548.SH深高速0.820.750.540.35
000900.SZ现代投资0.460.420.380.41
600012.SH皖通高速1.011.853.602.92
600020.SH中原高速1.411.321.140.80
600269.SH赣粤高速1.031.321.020.81
000429.SZ粤高速 A2.775.762.713.22
600035.SH楚天高速0.660.410.290.39
600033.SH福建高速3.033.801.751.82
000828.SZ东莞控股2.142.532.380.74
000755.SZ山西高速1.051.301.250.84
600368.SH五洲交通0.930.970.861.37
601518.SH吉林高速3.654.954.531.77
601188.SH龙江交通4.906.075.126.71
000548.SZ湖南投资4.004.023.012.62
600106.SH重庆路桥4.814.963.063.09
可比公司平均值 1.962.371.871.69
601107.SH发行人0.441.250.640.55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一期流动比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最低水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高速公路运营等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资产负债率已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

代码简称2026年 6月 30日2025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
600350.SH山东高速64.0663.8364.5663.79

代码简称2026年 6月 30日2025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
600377.SH宁沪高速45.6442.9644.6748.02
001965.SZ招商公路43.2943.5844.2247.84
600548.SH深高速54.6255.0459.7458.53
000900.SZ现代投资75.8876.0675.3875.00
600012.SH皖通高速56.8853.2939.1335.07
600020.SH中原高速71.2270.8170.8770.51
600269.SH赣粤高速44.3643.2244.7145.57
000429.SZ粤高速 A50.4946.9841.2041.93
600035.SH楚天高速57.1055.3950.8651.23
600033.SH福建高速15.3115.0218.1118.92
000828.SZ东莞控股33.2034.7242.6639.04
000755.SZ山西高速52.8654.6057.0861.15
600368.SH五洲交通39.8939.0329.4134.21
601518.SH吉林高速12.068.137.3317.96
601188.SH龙江交通10.1622.5512.5010.50
000548.SZ湖南投资15.3715.5325.3333.31
600106.SH重庆路桥24.5624.7428.4730.29
可比公司平均值 42.6142.5342.0143.49
601107.SH发行人67.3764.4265.9168.75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偿债压力相对较高,通过权益融资解决部分资金需求,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提升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合理。

3、未来三年资本性开支资金需求增加,将导致负债规模进一步增加 公司拟建公路工程项目未来三年存在大额资本性开支预期。公司所处的高速公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路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开发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长,公司需新增大量负债满足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推高公司资产负债率。除本次募投项目外,公司目前已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还包括成乐高速扩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合计2026年2027年2028年
成雅高速扩容项目202.0042.0080.0080.00
成乐高速扩容项目95.3730.9234.1630.29

项目名称合计2026年2027年2028年
合计297.3772.92114.16110.29
预计上述项目在 2026年-2028年期间资本开支合计 297.37亿元,因此即使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公司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同时,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负债总计 453.26亿元,资产总计 672.75亿元,资产负债率已达 67.37%,继续大额债务融资将增加财务风险。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能够一定程度控制资产负债率上升的幅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公司偿还有息债务主要系结合公司业务及现金流情况、公司资产构成和自有资金、未来资本性开支资金等综合确定,本次偿还有息债务能够改善资本结构、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具有必要性,偿还有息债务具有合理性。

(五)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 5条的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 5条,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序号指引要求核查情况
1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 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 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 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方式,董事会未提前确定发行对 象,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有息 债务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2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 金。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 本项规定
3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 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 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 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 的,视为资本性支出。除上述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情形外, 本次募集资金仅用于项目的资本性 投入;不涉及用于资本化阶段的研 发支出
4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 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 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 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不 适用本项规定
5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 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 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 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 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发行人已经按照相关要求披露本次 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 支出构成以及偿还有息债务占募集 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 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 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 次偿还有息债务的原因及规模的合 理性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