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9:11:3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发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
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对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担保”)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华金担保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华金担保拟为华发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工程款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费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华发股份将根据各类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华发股份为华金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类型法人
关联方名称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边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59181578J
成立时间2010-08-04
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 27层01单元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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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 融资担保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关联人股权结构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金担 保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6月30日 /2026年1-6月(未 经审计)2025年12月31 日/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40,233.2039,711.44
 负债总额2,485.182,503.59
 资产净额37,748.0237,207.85
 营业收入964.322,706.60
 净利润540.16492.02
(二)关联关系说明
华金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金担保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条件,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能力。本次反担保是就华金担保为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金担保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2
司经营条件,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金担保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凌勇、李伟杰、颜俊均回避表决),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金担保为华发股份提供担保及华发股份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发股份关于华金担保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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