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海控04 (1491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省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暨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9:01:28 中财网
原标题:20海控0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省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暨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省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暨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149112.SZ 20海控 04 188847.SH 21海控 01 185152.SH 21海控 02 133361.SZ 22发控 01 133398.SZ 23发控 01 184792.SH 23发控 02 2380123.IB 23发控债 02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10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2022年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海南省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8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二简称“20海控04”,发行规模4亿元,票面利率3.29%,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1年10月14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1海控01”,发行规模9亿元,票面利率3.70%,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1年12月21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1海控02”,发行规模11亿元,票面利率3.38%,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2年12月6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2发控01”,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3.98%,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3年1月10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3发控01”,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利率4.60%,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3年4月20日,2023年第一期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3发控02/23发控债02”,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3.20%,基础期限3年,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续期选择权。

二、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
变更前: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变更后:海南省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于2026年9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涉及的债券名称、简称及代码变更情况
本次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事项不涉及债券名称、简称及代码变更。

(四)债券权利义务承继情况
本次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海南省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

三、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公司名称变更系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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