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68811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10月 目录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7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8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9《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共计370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2,195人)的16.86%。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3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651.6155万股的2.00%。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涉及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若考核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口径调整;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议案四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以及结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2楼。 根据上述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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