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68860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8:36:41 中财网
原标题:九联科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九联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6年3月30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1,952,898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500,000,000股变更为521,952,898股。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东数量为3户,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1,952,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10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共3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952,89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发行对象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 量(股)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1张佳轩18,115,9423.47%18,115,942.000
2倪政顺3,623,1880.69%3,623,188.000
3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13,7680.04%213,768.000
合计21,952,8984.21%21,952,898.00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1,952,8986
合计21,952,8986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执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应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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