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邵安仓先生、李玉兰女士、杨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二、樊培银先生、王选先生、白清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和独立性,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邵安仓先生、李玉兰女士、杨奇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樊培银先生、王选先生、白清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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