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华仁药业(300110):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321,138,766.6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仁”)于2026年10月8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鲁02民初1821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民信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中民信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信投”)向原告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偿付本金308,000,000元及利息13,138,766.67元(暂计至2026年9月15日,其后以308,0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 2、判令被告二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对诉讼请求第一项所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实现权利的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五)诉讼事实和理由 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一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中民信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签订《债权债务化解框架协议书》,中民信投承诺最2025 4 23 3.08 晚于 年 月 日向青岛华仁清偿 亿元债务,国药药材依约承担连带责任。 但上述协议签订后,中民信投未按约定完成债务清偿,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中民信投、被告二国药药材履行偿还义务,清偿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综上所述,二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青岛华仁将被告诉至法院。 (六)其他说明 青岛华仁与国药药材前期开展贸易业务形成对国药药材的逾期应收款合计14.18亿元,截至2024年底,公司已对涉及国药药材贸易业务的应收款项14.18亿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系统推进该笔债权追偿挽损工作,公司已专门组建追偿挽损专项工作组,协同外部专业法律顾问,同步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单位,统筹研判推进民事诉讼、破产清算、刑事追赃等各类司法处置路径,本次诉讼是公司推进相关追偿挽损工作的具体落地措施之一。公司将坚持以最大限度挽回上市公司损失为核心原则,综合权衡诉讼成本、实际执行效果、对上市公司经营及财务层面的潜在影响等关键因素,持续跟进债务化解各项工作,动态评估各类追偿方案可行性,根据实际进展及时调整处置策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07,126,493.69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2.79%(期间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60,496,077.03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46,630,416.6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配合推进相关诉讼程序,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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