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301295):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硕科技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业务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有必要超过最高额度,将按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银等期货及衍生品品种。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期货交易所等。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损失。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 3、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另外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供应链中心及财务中心负责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且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财通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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