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艾比森: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8:26:19 中财网
  CFi.CN讯:2026年10月8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6,460万元竞得宗地号为G03301-006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审议程序
为推进“全球总部基地及产品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参与本次土地竞拍。2026年10月8日,公司成功竞得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象塘路交汇处东北侧的G03301-0062宗地,成交价为人民币6,46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及可转债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可转债预案(修订稿)”)等文件。调整后,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000.00万元(含本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合计146,684.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81,000.00万元。

根据可转债预案(修订稿)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全球总部基地及产品研发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KD01-02地块,项目投资总额91,596.0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6,191.75万元,建设期36个月;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次竞得土地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用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4%,与连续十二个月内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计算后,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披露标准。基于项目的重要性,公司对本事项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出让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签订的合同基本内容

宗地号G03301-0062
宗地位置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象塘路交汇处东北侧
土地用途新型产业用地
出让面积15,800.56平方米
出让年限30年
成交价款6,460 人民币 万元
规划指标规定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31,000平方米、厂 房21,000平方米、宿舍8,800平方米、食堂3,000平方米、商业 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 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建筑覆盖率≤50%,绿化覆盖率
 ≥30%,公共开放空间不少于790平方米。
项目名称全球总部基地及产品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上述信息以《出让合同》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终登记内容为准。

2、宗地周边情况
G03301-0062宗地与G03101-0021宗地紧邻,后者拟挂牌项目为“未来显示湾区科技园项目”。宗地所在坂田北片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础较好,周边分布有华为基地、天安云谷等企业或产业载体。前述区位信息仅用于说明宗地周边产业环境,不代表相关企业与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亦不构成对项目未来效益的预测。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得,成交价格按照法定公开交易程序确定。

公司综合考虑地块区位、规划条件、项目建设需求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参与竞拍,定价机制公开、公平。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拟用于“全球总部基地及产品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用房、厂房、宿舍、食堂及其他配套设施。本次土地购置旨在为公司研发创新与总部运营提供长期稳定的空间保障。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完善公司总部功能布局,提升研发创新和运营保障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本次购地款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根据可转债预案(修订稿),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并履行相应程序为前提。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土地价款支付及后续项目建设将增加公司资金支出,公司将结合项目进度、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统筹安排。预计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本身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及未来效益受审批、建设、运营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影响为公司基于当前项目规划作出的判断,不构成对项目建设进度或投资收益的承诺。

六、风险提示
1
、公司尚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最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取得或完成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或手续,能否取得、取得时间以及最终审批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表》,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时须对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可能新产生的高陡边坡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进行工程支护。

3
、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工程建设、成本变动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进度调整、投资金额变化以及预期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完成发行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资金情况统筹安排建设投入。

5、公司将根据本事项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规划设计要点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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