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000633):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8:22:27 中财网
原标题:合金投资: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目的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为镍基合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新能源物流运输业务。根据业务布局和拓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运营中涉及金属矿产品加工、运输及贸易。鉴于金属矿产品价格波动影响运营成本及盈利能力,有必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持续稳健经营。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与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金属矿产品的期货、标准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经营业务实际开展及风险管理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原审议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基础上增加额度,继续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保持稳健经营。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金属矿产品,包括镍、银等。交易工具为期货、标准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场所为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授权期限
上述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原授权期限的终止日期(2027年7月16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1、市场风险:由于期货市场行情波动大,或期货合约或期权流动性因素,可能难以按照套期保值预定的价格买入期货、期权,且存在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的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而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具有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的特点,若内控制度不完善可能会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相关风险。

5、操作风险:公司交易操作人员不熟悉软件界面,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产生意外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7、客户违约风险: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品种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模式、方案制订、交易授权、风险管理、信息隔离、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环节实施有效管控。

2、严格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匹配,在期货及期权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以对冲现货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操作。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对保证金、权利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及下属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合约或期权。

4、准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合理安排操作人员,加强套期保值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密切对接合作的金融机构,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做好套期保值交易日常登记管理。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准确列报。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主要是为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目的,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保障持续稳定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并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品种范围要求、操作原则、管理模式、方案制订、交易授权、风险管理、信息隔离、信息披露等作出详细的规定,能够有效保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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