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8:22:14 中财网
原标题:尚太科技: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18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001301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2、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60.02元/股
4、转股期限:2026年7月22日至2032年1月15日
5、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尚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88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73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3,4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73,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2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尚太转债”,债券代码“12711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月2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6年7月22日至20321 15
年 月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802,350股减至260,756,15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46,200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尚太转债”转股价格由84.71元/股调整为84.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2、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因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由260,802,350股减至260,756,150股。公司将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以总股本260,756,1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259,65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207,720,040元。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103,860,020
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尚太转债”转股价格
由84.72元/股调整为60.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3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065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三、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60.02元/股的85%,即低于51.02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尚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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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尚太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6年1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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