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8日。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10月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 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叶青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下同)共48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70,126,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778,94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34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6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1%。 1 6,921,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6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34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其中董事徐腊平先生、张峰先生、 张铭先生、邵晓东先生、张燕平先生、周俊祥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培 女士、副总经理丘国雄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全部2项议案经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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