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熵基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6,000 36.07 / 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95,4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05%,最高成交价格为25.9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4.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2,685,934.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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