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2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9,612.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55,067.5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世欣,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迪,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世欣、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徐世欣、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迪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结合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