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振江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7:41:31 中财网
原标题:振江股份:振江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03507
二〇二六年十月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3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7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会
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点00分
地点:江苏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参考)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与会股东讨论、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中场休息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传真:0510-86605508
邮编:214441
会议须知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0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1、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报道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发言,并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4、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项议案;
6、本次会议由一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7、本次会议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8、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或静音,会场内请勿吸烟;9、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感谢您的配合!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10 16
年 月 日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权益分派预案,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183,795,50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552股,即183,794,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发放现金红利55,138,486.5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5,138,487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8,933,994股。

上述事项后,公司总股本由183,795,507股增加至238,933,99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3,795,507元增加至238,933,994元。

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原章程条款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79.5507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893.3994万元。
2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为18,379.550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为23,893.399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请予以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议案二:关于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已届满,原授权已自动失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工作。

一、事项概述
上海底特已于2024年1月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2024年1月8日,上海证监局受理了上海底特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并于2024年1月8日进入辅导阶段。

2024年7月31日,上海底特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沪证监公司字[2024]309号),上海底特在辅导机构东吴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2026年9月29日,鉴于公司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已届满,原授权已自动失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上海底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工作。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是综合考虑其战略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上海底特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上海底特适时择机重新启动资本市场上市计划,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予以审议。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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