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603355):莱克电气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3659 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加交易业务额度的目的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在交易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且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应对外汇市场变化,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增加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由不超过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由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88,000万元人民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将全额占用公司及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外汇授信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金融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5月5日(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期限截止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交易终止时止。 (六)授权事项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或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予以应对:1、公司将严格遵循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目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以尽可能规避市场风险; 2、为避免信用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3、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4、公司依据相关制度明确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授权、交易执行、交易确认、结算等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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