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糖(000911):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1:41:58 中财网
原标题:*ST广糖: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关于诚信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就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糖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组织性文件需要终止的情形。

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3、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5、本公司不存在市场监管、税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关于诚信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
龙超飚 农登光 梁胜
莫报伟 肖凌 莫异周
王晓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谢巧斌 刘继军 陈东飞
承诺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9月29日
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就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糖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本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9月29日
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就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糖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
龙超飚 农登光 梁胜
莫报伟 肖凌 莫异周
王晓烈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谢巧斌 刘继军 陈东飞
承诺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9月29日
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就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农糖业”、“上市公司”)与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糖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9月29日
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的转移作出适当安排的承诺
就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与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糖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说明及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存在借贷、担保关系,根据标的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等协议约定,该等标的公司应就本次交易导致的股东变更事项取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尚未取得全部存在借贷关系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

本公司已与上市公司签订《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关于“债权债务处理”在协议中约定:
“7.1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债务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甲方应确保已对全部负债进行真实、完整披露。如甲方披露的账面债务存在遗漏、虚假的,未披露部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2标的公司存在的全部债务,包括已披露的账面债务、未披露的债务、或有负债以及交割日后新产生的债务,均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

7.3甲方(不含标的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往来款项(如有)应于交割日前清理完毕。

7.4针对本次交易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借贷、担保,如相关债权人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东变更事项要求甲方或标的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追究违约责任的,则甲方与乙方各自应以合法合理方式妥善处理,确保不影响本次重组。

7.5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交割前,甲方为标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须予以解除、转移或作出妥善安排,确保交割后甲方不再对标的公司承担任何显性或隐性担保责任。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尚未解除的担保事项,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6个月内继续有效。就甲方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为标的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及补偿安排。该等担保及反担保具体安排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针对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借贷、担保,如相关债权人要求履行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追究违约责任的,则上市公司或本公司各自应以合法合理方式妥善处理,确保不影响本次重组。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的转移作出适当安排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广西广农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10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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