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赣融Y1 :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524929 证券简称:26赣融Y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控”、“发 行人”和“公司”)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实现股权适度集中, 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对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 家股东所合计持有的公司3.85%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30,852.28 万元,实缴出资额30,852.28万元)进行回购并实施减资。此次 股权回购对象为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 司2.3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8,511.38万元,实缴出资额 18,511.38万元)、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股 权(对应认缴出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 九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股权(对应 认缴出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股权占 比共计为3.85%(对应认缴出资额30,852.28万元,实缴出资额 30,852.28万元),并对回购的3.85%的股权进行注销,减少注册 资本30,852.28万元,履行法定减资程序。本次减少的注册资本 占原注册资本的比重为3.85%。2026年9月15日,公司股东会现场 审议了上述回购及减资事项,全体股东会后经研究一致同意了该 事项,相关股东会决议最终于2026年9月22日成立并生效。公司 本次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 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江西省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发行人本次减资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 称:“26赣融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2026年10月12日 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524929 (三)证券简称:26赣融Y1 (四)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N年期;(3)发行规模:人 民币10.00亿元,债券余额10.00亿元;(4)票面利率:1.78%;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6年7月28日, 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为 2027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发 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 息公告》为准。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 (四)投票表决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16 日 (五)异议期:2026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次会议 召开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6年10月16日前,含当日)以电 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 文国泰海通证券联系方式)。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 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 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需同步发 送快递信息至国泰海通证券指定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 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表决对象/提出异议对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截至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提出异议,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十)国泰海通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联系人:王文龙、关威 联系电话:021-38677931 邮编:200041 邮箱:guanwei2@gtht.com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 议案》 (详见附件三) 四、决议效力 (一)倘若债券持有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有异议的,应于本次 会议召开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6年10月16日前,含当日) 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电 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 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 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 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 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 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 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 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 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 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二) 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 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 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 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 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 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提出异议权利,并 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 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详见附件二)。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 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如若该期间未收到 异议函,则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 相关规则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 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 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 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 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 托管理人将按照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 登记。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将以 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 知将在刊登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或互联网 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 无 七、附件 附件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三: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 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异议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邮箱: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束之日止。
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不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 额外担保的议案》提出异议。如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代理人(签字)(如有):
公司持有的公司2.3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8,511.38万元,实缴 出资额18,511.38万元)、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对应认缴出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九 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股权(对应认缴出 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股权占比共计为 3.85%(对应认缴出资额30,852.28万元,实缴出资额30,852.28万 元)。 实施减资程序:对回购的3.85%的股权进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0,852.28万元,履行法定减资程序。本次减少的注册资本占原注册 资本的比重为3.85%。 公司本次回购减资前的股权结构如下,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均已完 成实缴:
全体股东会后经研究一致同意了该事项,相关股东会决议最终于2026年9月22日成立并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减少注册资本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发 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 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的“26赣融Y1”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请“26赣融Y1”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审议并表决:因 本次回购部分股东股权导致的减资,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发行人提供额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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