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赣融Y1 :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0:51:28 中财网
原标题:26赣融Y1 :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524929 证券简称:26赣融Y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控”、“发
行人”和“公司”)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实现股权适度集中,
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对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
家股东所合计持有的公司3.85%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30,852.28
万元,实缴出资额30,852.28万元)进行回购并实施减资。此次
股权回购对象为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
司2.3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8,511.38万元,实缴出资额
18,511.38万元)、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股
权(对应认缴出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
九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股权(对应
认缴出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股权占
比共计为3.85%(对应认缴出资额30,852.28万元,实缴出资额
30,852.28万元),并对回购的3.85%的股权进行注销,减少注册
资本30,852.28万元,履行法定减资程序。本次减少的注册资本
占原注册资本的比重为3.85%。2026年9月15日,公司股东会现场
审议了上述回购及减资事项,全体股东会后经研究一致同意了该
事项,相关股东会决议最终于2026年9月22日成立并生效。公司
本次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
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江西省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发行人本次减资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
称:“26赣融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2026年10月12日
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524929
(三)证券简称:26赣融Y1
(四)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N年期;(3)发行规模:人
民币10.00亿元,债券余额10.00亿元;(4)票面利率:1.78%;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6年7月28日,
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为
2027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发
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
息公告》为准。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
(四)投票表决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16
日
(五)异议期:2026年10月12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次会议
召开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6年10月16日前,含当日)以电
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
文国泰海通证券联系方式)。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
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
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需同步发
送快递信息至国泰海通证券指定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
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表决对象/提出异议对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截至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提出异议,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十)国泰海通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联系人:王文龙、关威
联系电话:021-38677931
邮编:200041
邮箱:guanwei2@gtht.com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
议案》
(详见附件三)
四、决议效力
(一)倘若债券持有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有异议的,应于本次
会议召开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6年10月16日前,含当日)
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电
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
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
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
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
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
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
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
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
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
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二)
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
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
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
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
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
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提出异议权利,并
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
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详见附件二)。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
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如若该期间未收到
异议函,则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
相关规则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
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
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
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
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
托管理人将按照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
登记。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将以
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
知将在刊登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或互联网
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
无
七、附件
附件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三: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
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异议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债券持有人名称债券简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张数 (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邮箱: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束之日止。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是(选择“是”则无表决权)否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 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对□不对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提出异议。如提出异
议,理由如下: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省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不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
额外担保的议案》提出异议。如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代理人(签字)(如有):

债券持有人名称债券简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张数 (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减资金额(万元)30,852.28
金额占发行人上年末合并口径净资产比例1.14%
股权回购:此次股权回购对象为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公司2.3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8,511.38万元,实缴
出资额18,511.38万元)、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对应认缴出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九
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0.77%股权(对应认缴出
资额6,170.45万元,实缴出资额6,170.45万元);股权占比共计为
3.85%(对应认缴出资额30,852.28万元,实缴出资额30,852.28万
元)。

实施减资程序:对回购的3.85%的股权进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0,852.28万元,履行法定减资程序。本次减少的注册资本占原注册
资本的比重为3.85%。

公司本次回购减资前的股权结构如下,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均已完
成实缴:

序 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元)出资比 例 (%)出资 方式
1江西省财政事务中心4,738,912,50059.2364货币
2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1,718,472,80021.4809股权
3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70,227,5004.6278货币
4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5,113,8002.3139货币
5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5,113,8002.3139货币
6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5,113,8002.3139货币
7吉安市财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3,409,2001.5426货币
8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123,409,2001.5426货币
9萍乡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3,409,2001.5426货币
10鹰潭产控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123,409,2001.5426货币
11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1,704,5000.7713货币
12九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1,704,5000.7713货币
合计8,000,000,000100.00  
优化调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均已完成实缴:

序 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元)出资比 例(%)出资 方式
1江西省财政事务中心4,738,912,50061.6125货币
2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1,718,472,80022.3426股权
3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70,227,5004.8135货币
4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5,113,8002.4067货币
5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5,113,8002.4067货币
6吉安市财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3,409,2001.6045货币
7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3,409,2001.6045货币
8萍乡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3,409,2001.6045货币
9鹰潭产控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123,409,2001.6045货币
合计7,691,477,200100.00  
2026年9月15日,公司股东会现场审议了上述回购及减资事项,
全体股东会后经研究一致同意了该事项,相关股东会决议最终于2026年9月22日成立并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减少注册资本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发
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
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的“26赣融Y1”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请“26赣融Y1”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审议并表决:因
本次回购部分股东股权导致的减资,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发行人提供额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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