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301132):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48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5,1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84%,最高成交价为4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374,517.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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