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6883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0:26:40 中财网
原标题:铂力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铂力特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1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195.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07,395,915.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5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XAAA3B010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6年10月8日至
2027年10月7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计划使用不超过1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5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将于2026年12月24日到期;7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将于2027年3月25日到期;本次新增8,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至2027年10月7日到期)。在上述额度、使用主体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全资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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