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星宇股份关于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48.51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48.31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9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7日和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5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告编号:2026-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1,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48.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48.31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10月19日(即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0元/股,因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是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等于0.20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3,208,654×0.2)÷285,679,419≈0.20元/股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8.51-0.20)÷(1+0)=148.31元/股(含)。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7.43万股至134.8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0%至0.472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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