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鲁泰A公布2026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0:12:26 中财网
  CFi.CN讯:鲁 泰A(股票代码:000726)公布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817,525,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9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依据董事会决议,按董事会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8650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9月1日颁布的《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26年9月1日起,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同时财税【2015】101号文和财税【2012】85号文规定,个人投资者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该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按照20%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率对外籍个人执行差异化税收扣缴,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该公司,该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5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6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0月15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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