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603869):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2026-038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天津华业认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为准)认缴出资总额的99.9334%。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受到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以及投资标的经营效益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优势及资源优势,释放产业协同价值,同时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与深圳华业天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天津华业认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华业认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该有限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5,010万元,实行按项目分期缴付机制。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99.9334%。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六年,其中前三年为投资期,期满如仍有未退出股权,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可延长两年。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深圳华业天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深圳华业天成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由深圳华业天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并提供投资服务及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至少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2人,有限合伙人委派1人,有限合伙人委派的委员享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项目、投资方案及退出事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表决机制应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 2、管理费 管理费由有限合伙人承担,投资期内以其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1%/年计提;退出期和延长期内,以其实缴出资额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为基数按1%/年计提。 3、利润分配安排 (1)现金收入分配安排 投资项目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收入先按实缴比例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划分,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初步划分给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①100%返还截至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全部累计实缴出资额; ②如在第一步分配后仍有余额的,有限合伙人整体收益的90%归有限合伙人、10%归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 (2)非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应优先将投资变现,避免非现金分配;确需非现金分配时:公开交易证券按其分配决定日前五个工作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估值,非公开交易资产则须由具证券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估值报告确定公允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现金分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方式为股权及股权相关投资,包括认购增资、股权受让、认购可转债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方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01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15,000万元 (二)出资期限 合伙企业实行按项目分期缴付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项目投资的出资或合伙企业费用支付进度需要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 (三)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六年,其中前三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基金存续期限为项目退出期。 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如投资项目仍有未退出的股权,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可延长两年。 (四)利润分配安排 (1)现金收入分配安排 投资项目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收入先按实缴比例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划分,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初步划分给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①100%返还截至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全部累计实缴出资额; ②如在第一步分配后仍有余额的,有限合伙人整体收益的90%归有限合伙人、10%归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 (2)非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应优先将投资变现,避免非现金分配;确需非现金分配时:公开交易证券按其分配决定日前五个工作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估值,非公开交易资产则须由具证券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估值报告确定公允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现金分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五)争议解决 因合伙协议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可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有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未能成功完成备案手续,则会影响合伙企业存续的合规性及后续投资,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受到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以及投资标的经营效益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标的所处行业的市场动态及经营管理变化等情况,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