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002303):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0:01:45 中财网
原标题:美盈森: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6-04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531,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99,536,039.53元(含税)。

若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531,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5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5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983王海鹏
201*****788王治军
300*****985王丽
注:因公司股东王海鹏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金红利将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10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美盈森大厦B座17楼
3、咨询电话:0755-29751877
4、传真电话:0755-28234302
七、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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