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金岭矿业(000655):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595,340,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7,860,206.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实施已授权董事会办理。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595,340,23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5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年10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金岭矿业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成兆鑫 3.咨询电话:0533-3088888 4.咨询传真:0533-30896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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