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000055):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6-38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职文件等。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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