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002524):下属院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6-060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院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106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一、处罚情况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106号),主要内容为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对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医院在医保结算过程中,将不符合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上述行为属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所列的违规行为。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45566.00元。 二、其他处罚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行政处罚涉及金额合计197.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11%。上述罚款均已缴清并已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下属医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改: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服务协议,邀请医保专家开展政策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医保管理,完善医保监管流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自查清理收费项目,举一反三防范同类风险;优化医保费用审核及病历质控,建立定期自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内部监督机制;持续加强与医保主管部门沟通汇报。 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上述处罚会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下属医院已完成整改,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上述相关行政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0.5.1条、10.5.2条和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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