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塑控股(000509):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当前对外担保余额为1.045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本次担保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索空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75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号)、《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号)。 9月30日,碳索空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向碳索空间提供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碳索空间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金额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保证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 2026 8 26 债务人: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号)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026 9 30 2027 9 30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9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45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71%;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四、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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