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00274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6-02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 孙清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孙清焕先生,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6年7月9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15,000万元(均含本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收到孙清焕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木林森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截至2026年7月8日,孙清焕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64,876,8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0602%,孙清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项邦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93,92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0175%。 2、孙清焕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已披露其他增持计划: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于2026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于2026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7日期间,孙清焕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1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44%,增持总金额为149,983,828.00元(不含手续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孙清焕先生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孙清焕先生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增持金额:孙清焕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孙清焕先生将基于对木林森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木林森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7月9日起的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10、本次新增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孙清焕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孙清焕先生受公司2026年定期报告窗口期和自身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孙清焕先生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主体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孙清焕先生《关于增持木林森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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