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002655):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下午以现 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10 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会 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思远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设立境外二级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美元,通过全资子公司共达(香港)电 声有限公司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当地实施项目建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 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拟设立境外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补选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任期届满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胡凌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确保成员构成符合监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予以补选及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 胡凌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先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学位、法学硕士学位,香港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研究员,兼任全国比较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网络法、法律理论,已公开发表多篇中、英文学术论文及评论文章,出版专著四部。 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胡凌先生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 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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