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002090):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9:36:52 中财网
原标题:金智科技: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232,57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10股=9,958,612.52元/400,577,071股×10股=0.248606元。即按公司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48606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8606元/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4.76元/股调整为14.74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76-0.0248606)÷(1+0)=14.7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2026年5月8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400,577,071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32,570股后的398,344,5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0.2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预计共9,958,612.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32,570股后的398,344,5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32,57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9,958,612.52元=398,344,501股×0.025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9,958,612.52元/400,577,071股×10=0.248606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8606元/股。

2、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76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公司《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4.76元/股调整为14.7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76-0.0248606)÷(1+0)=14.7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李剑、李瑾
咨询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真电话:025-5276292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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