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6〕049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09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233,018,612.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4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咨询部门: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0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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