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 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2026年10月8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35人,代表股份91,847,817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54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28人,代表股份7,575,6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068%。 3、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参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76,950股,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为91,770,867股。 表决结果:同意91,032,710股,反对597,157股,弃权141,000股;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57%,同意票超过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60,557股,反对597,157股,弃权 141,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汤瑞昌律师、游志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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