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9:01:19 中财网
  CFi.CN讯: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0,945,162股,占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0.2482%,最高成交价为331.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303,155,138.3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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