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锋动力(92026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8:41:40 中财网
原标题:杰锋动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锋动力”、“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6年10月6日行使完毕。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投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30.70元/股于2026年8月26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57.05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杰锋动力于2026年9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6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57.05万股)。

杰锋动力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国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杰锋动力按照本次发行价格30.7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047.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57.05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204.05万股。公司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6,000.00万股增加至6,157.05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56%。公司通过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435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047.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2,142.9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6,964.3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约为4,036.8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2,927.47万元(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投证券已共同签署《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股数 (股)延期交付股数 (股)限售期
1国证资管杰锋动力员工参与北交所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61,238465,70312个月
2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04,7971,104,79712个月
3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651,465012个月
4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523,500012个月
合计3,141,0001,570,500-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6年9月7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24807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157.05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0.0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4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556.43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明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2025年9月,公司与国投证券签署了《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投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核查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