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海泰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A 股(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3.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6 8 28 公司分别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2026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2026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2026年9月15日披露了《回购股2026-081 2026 9 17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362,200 0.36% 22.64 / 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1.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076,8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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