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诺斯贝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建诺斯贝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2026年9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07%,最高成交价为6.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96,92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账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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