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赛意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3,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格为28.3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5.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0,97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约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二、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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