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30054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36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952,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5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4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50,000股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59,779,215股。 2017年9月,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341,088股,占总股本59,779,215股的27.3357%。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公司2017年对76名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575,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61,354,215.00元(股)。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公司2018年向30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9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61,744,215.00元(股)。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议案》,公司2018年以总股本61,744,21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1,744,2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3,488,430股。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23,488,4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22,279,174股。 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由于2018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当时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市场环境的变化,剩余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间已无达到业绩指标的可能性,公司决定一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7.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2,279,174股变更为216,906,174股。 2019年9月,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604,996股,占总股本216,906,174股的34.86%; 截至目前,本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216,906,174.00元(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36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952,2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25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了体现对于公司长期成长的信心,于2016年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如公司股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之日起10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相关股东的有关承诺 股份追加锁定期承诺:为了体现公司股东对于公司长期成长的信心,本公司股东文建树(注1)、文琦超(注1)、王欣、王荣、王春、欧如祥、邹宏波(文秀琼,注1,注2)、王国华、李榜春、韩冰、毛伯海、文秀兰(注1)、王继胜、李淑美、李辉秀、唐万干、吴际发(罗连英,注3)、朱俊仕、唐莉华、欧如国、蒋青春、张富厚、张利、余波、李兵、文勇、李景斌、王宗武、吴兵、邹勇、刘志军、王华权、达州市中贸粮油总公司(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注4)、大竹县电力公司(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注5)、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达州市高新科创有限公司,注6)承诺:如公司股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本单位所持股份的20%自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10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公司股东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公司股票经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本单位所持股份的10%自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10年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予以锁定,并不通过任何交易途径向他人转让、不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追加股份锁定期10年,该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于 2016年 9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流通之日起计算,至2026年9月30日届满,锁定期已满10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注1:文建树、文琦超、文秀兰、文秀琼所持股份,部分由原股东文谟统去世继承取得。 注2:文秀琼所持股份还包括由原股东邹宏波所持股份,因婚姻关系取得。 注3、罗连英所持股份,由原股东吴际发去世继承取得。 注4、因法人机构更名,原达州市中贸粮油总公司更名为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 注5、因法人机构更名,原大竹县电力公司更名为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 注6、因法人机构更名,原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更名为达州市高新科创有限公司。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952,261股,占总股本的12.425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36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为4名,自然人股东为3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及间接持股个人将自觉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5、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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