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30122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6-051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月。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战略需求以及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228.70万元(其中含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3,321.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09.20万元及尚未支付的部分质保金21.10万元)继续存放于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合理审慎地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本募投项目尚有部分质保金未到付款期,该等款项将从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支付。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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