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301005):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9,3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3日。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33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任何异议。2022年9月7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10月11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2年9月13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27人,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33.49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30%。 (六)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八)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4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九)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5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一)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关于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一)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7,77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861%。 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594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860%。具体如下:
六、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10 8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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