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邦生物(603077):和邦生物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9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9日,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乐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邦刘家山磷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刘家山磷矿”)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债权种类为成都银行乐山分行依主合同向债务人刘家山磷矿发放信贷而发生的贷款债权,保证担保的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6年9月22日,公司与成都银行乐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农科”)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债权是指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9年9月21日期间因成都银行乐山分行向主合同债务人和邦农科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6年9月28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债权是指自2026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27日期间因成都银行重庆分行向主合同债务人重庆武骏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6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50.5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042、2026-058)。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刘家山磷矿、和邦农科和重庆武骏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银行乐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刘家山磷矿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债权种类为成都银行乐山分行依主合同向债务人刘家山磷矿发放信贷而发生的贷款债权,保证担保的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乐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邦农科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债权是指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9年9月21日期间因成都银行乐山分行向主合同债务人和邦农科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与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债权是指自2026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27日期间因成都银行重庆分行向主合同债务人重庆武骏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持续经营能力、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具备相应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平稳,偿债能力稳健,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2026年8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61.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8%;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1.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8%。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