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自 2020年 10月 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冯圆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6年10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根据公司申请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李新芳女士、周雄先生、陈志文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赵瑞昆先生 上述董事角色及职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中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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