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601881):中国银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10.29 北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时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M1919会议室 召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王晟董事长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报告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并宣读股东会现场会议规则 三、 审议议案 四、 股东发言 五、 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 现场投票表决 七、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和法律意见书 八、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目 录 议题1: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 议题2:关于提请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议题1 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9.29亿元。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资金状况及风控指标要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934,402,25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40,160,338.40元(含税),占2026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7.97亿元的比例为21.04%。如公司发行股本总额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金额。2026年中期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股股东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等值港币向 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折算汇率按照公司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确定。 上述事项已于2026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 期)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议题2 关于提请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证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金融产品相关交易和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广泛并且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以下简称“本次 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时,关联董事杨体军、李慧、黄焱、宋卫刚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次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过程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近年来日常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集团”)2026年度业务开展中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次 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本次《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之日止。 1、银河证券集团与银河金控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银河证券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金控”)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银河金控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2、银河证券集团与银河金控集团外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
此外,本次预计不包括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交易。 如果公司与上述法人之间的交易同时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公司将另行就具体交易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适用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银河金控 银河金控是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金控成立于2005年8月,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3569J,法定代表人刘志红,注册资本人民币1,289,058.377808万元,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经营范围为: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末,银河金控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人民币 8,935.98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7,167.0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768.99亿元,资产负债率80.20%;2025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03.3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34.28亿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其他关联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其他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指公司关联自然人(含离任未满12个月)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 2025年度与各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 需要所发生的,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发生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证券和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各类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服务;代理销售服务;交易席位出租服务;监管部门允许的任何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交易;固定收益类产品相关的衍生产品交易;权益类产品交易;融资交易;监管部门允许的任何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将在严格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与关联方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本次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现提请股东会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1、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与其他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于 2026年 8月 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定期)审议通过,股东会逐项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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