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芯半导体(30166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芯半导体”、“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2196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广发证券和国泰海通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粤芯半导体”,股票代码为“301660”。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1元/股,发行数量为 51,264.6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7.8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广发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不超过 7,689.6000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58,954.200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5%(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87,823.739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95,513.339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5,632.3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632.3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3.48%。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506.0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8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61.54%;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126.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2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815.9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38.46%。 根据《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7,689.6000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303.57401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5,126.5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379.5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6.15%,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 26.0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7,942.4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3.8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 30.4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423786759%,有效申购倍数为 2,359.67731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缴款工作已于 2026年 9月 29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截至 2026年 9月 18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已于 2026年 10月 8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78,955,02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149,249,838.24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68,97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632,401.76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53,795,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847,077,95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约定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2、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3、档位三(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2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本次发行网下约定限售9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702.2602万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56.58%,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6.9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4.76%(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网下约定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41.1759万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57%,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0.47%(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0.4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广发证券包销,广发证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468,976股,包销金额为 5,632,401.76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 0.14%,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约为 0.08%。 2026年 10月 8日(T+4日),广发证券将包销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和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广发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获授权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外的其他资金或通过他人账户交易发行人股票。广发证券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含第 30个自然日,若其为节假日,不进行顺延)不出售其包销股份。 四、本次发行费用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0-66336596、020-66336597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32666 发行人: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10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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