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9:46:49 中财网
原标题:鸿特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平先生,财务总监朱龙华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含)。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已增持156.95万股,增持金额为725.86万元;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平先生已增持20.86万股,增持金额为99.87万元;财务总监朱龙华女士已增持0.80万股,增持金额为3.80万元;上述增持主体已增持股份合计为178.61万股,增持金额合计为829.5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202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平先生及财务总监朱龙华女士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拟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如下:

增持主体职务增持金额
卢宇轩实际控制人、董事、总裁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黄平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不低于人民币160万元(含)
朱龙华财务总监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含)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如下:
单位:万股、元/股、万元

姓名增持前   本次增持情况  配股 情况增持后(含配股)   
 直接 持股 数间接持 股数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增持 股数增持 均价增持金 额配股 数量直接持 股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
卢宇轩06,803.866,803.8617.57%156.954.62725.8642.78199.739,525.419,725.1418.30%
黄平0000%20.864.7999.878.3429.20029.200.05%
朱龙华0000%0.804.763.800.321.1201.120.002%
注1: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注2:2026年8月,公司以每10股配售4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新增股份144,173,119股,发行后总股本由387,280,800股增至531,453,919股,新增股份于2026年9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配股中,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邦合”)及上述增持主体均全额认购获配股份。

注3、上述表格中,卢宇轩先生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据系根据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百邦合70%的股权比例计算得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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