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6-04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85人,归属股份合计266.32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72%。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6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0%;预留部分2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最初均为9.6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价格调整为9.4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予日期: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9日,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9月18日。 (6)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6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95名,包括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艾比森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目标及实际业绩达成情况来确定当年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期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根据每个归属期内公司业绩实际达成率(X)(业绩实际达成率=当年实际达成净利润/当年目标净利润×100%),实际归属系数如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根据上一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考核系数确定归属份额。个人考核结果及归属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M×N×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或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由于公司2025年10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9.6元/股调整为9.4元/股。 2、2025年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20.40万股,预留部分剩余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作废失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离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7万股作废失效;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750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321.98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期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支付费用的影响),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实际达成率为8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1,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8.6280万股作废失效;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4人因个人考核分数未达60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6.2440万股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151.8720万股。 因上述原因,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85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266.3280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66.328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9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三)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条件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9日 (二)归属数量:266.3280万股 (三)归属人数:185人 (四)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最初均为9.6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价格调整为9.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2025 和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手续,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司董事石昌金先生于2026年9月1日增持了上市公司股票8,300股。除前述情况以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2026年9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66.3280万股,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从369,100,317股变更为371,763,597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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